近些年国内进口旧机械产品的需求增加,HAIGUAN和检疫机构对旧机械产品的监管要求逐渐趋于完善,这就需要进口人和代理人对相关规定有完整
清楚的认识。我们根据近些年的通关经验总结如下:
一. 旧机械产品的定义。
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:
1. 已经使用,仍具备基本功能和一定使用价值的机械产品
2. 未经使用但存放时间过长,超过质量保证期的机械产品;
3. 未经使用但存放时间过长,部件产生明显有形损耗的机械产品;
4. 新旧部件混装的机械产品;
5. 大型二手成套设备; 6. 经过翻新的机械产品。
二. 为什么进口旧机械产品。
1. 外商投资形式,利用国外可使用、旧设备; 2. 国外赠送;
3. 一般贸易买入,价格较低,例如旧机床:少量部分回国更换,关键部分可使用,价格低廉。
三. 检疫局对旧机械产品的管理要求。
检验方式总要求:
1.进口对涉及GJ安全、环境保护、人类和动植物健康的的旧机械产品实施装运前预检验和到货检验,以到货检验结果为准。
2.对其他进口旧机械产品实施到货检验。
装运前预检验:
预检验内容:检验货物是否与GJ审批相符。核查货物数量、规格、新旧、残损情况是否与合同、装箱单相符。对安全、卫生、环境保护项目
做出初步评价。
预检验程序:
1.首先向直属检疫局提交申请材料(旧机械产品备案提供资料,旧机械产品备案申请单,进口旧机械产品清单)。
2.直属局对申请材料初审,根据“局办理备案目录”(GJ质检局办理备案旧机械产品目录.pdf)确定是否由局办理备案,如
果是局办理,将资料转给GJ局审批。
3.GJ局和直属局根据备案结论确定:
a.签发《进口旧机械产品免装运前预检验证明书》 b.签发《进口旧机械产品装运前预检验备案书》 c.签发《不予备案通知书》
4.如果签发《进口旧机械产品装运前预检验备案书》的,联系国外的预检机构办理国外预检验事宜。取得《装运前预检验报告》后,方可
发运货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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